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
自贡荣县:司法救助 让群众感受“检察温度”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0日电 (刘刚 吴玲)“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(bāngzhù),现在欠(qiàn)的医药费都缴清了,我们的生活也正常了。”近日,市民代某某向自贡市(zìgòngshì)荣县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
送锦旗致谢(zhìxiè)。荣县检察 供图
据介绍,今年(jīnnián)1月中旬,代某某与吴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(fāshēng)碰撞,致代某某受伤,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代某某被送入荣县人民医院(yīyuàn)住院治疗。
今年(jīnnián)3月14日,代某某以吴某某未赔付自己各项损失为由,向荣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(zhīchí)起诉。在(zài)办案过程中,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现代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有可能(kěnéng)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(kònggàoshēnsù)检察部门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通过检察联络员与代某某所在(suǒzài)村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并实地调查了代某某的家庭情况。
经核实,代某某系聋哑人、农村特困人员,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,住院(zhùyuàn)所产生医疗费用(fèiyòng)也未能完全支付,造成家庭经济更加困难。代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(guójiā)司法救助条件,决定依法给予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(wànyúyuán),帮助代某某解决燃眉之急。
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案件是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检察为民”理念,推进“检民一路”走深走实的(de)缩影。下一步,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(chūxīn),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(shǐmìng),不断努力(nǔlì)提升工作质效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(dào)“检察温度”。(完)
中新网四川新闻6月10日电 (刘刚 吴玲)“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(bāngzhù),现在欠(qiàn)的医药费都缴清了,我们的生活也正常了。”近日,市民代某某向自贡市(zìgòngshì)荣县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。
送锦旗致谢(zhìxiè)。荣县检察 供图
据介绍,今年(jīnnián)1月中旬,代某某与吴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(fāshēng)碰撞,致代某某受伤,代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代某某被送入荣县人民医院(yīyuàn)住院治疗。
今年(jīnnián)3月14日,代某某以吴某某未赔付自己各项损失为由,向荣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(zhīchí)起诉。在(zài)办案过程中,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发现代某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,有可能(kěnéng)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控告申诉(kònggàoshēnsù)检察部门。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动通过检察联络员与代某某所在(suǒzài)村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,并实地调查了代某某的家庭情况。
经核实,代某某系聋哑人、农村特困人员,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丧失劳动能力,住院(zhùyuàn)所产生医疗费用(fèiyòng)也未能完全支付,造成家庭经济更加困难。代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(guójiā)司法救助条件,决定依法给予代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(wànyúyuán),帮助代某某解决燃眉之急。
荣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案件是荣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“检察为民”理念,推进“检民一路”走深走实的(de)缩影。下一步,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(chūxīn),牢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(shǐmìng),不断努力(nǔlì)提升工作质效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(dào)“检察温度”。(完)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